近期,广东星光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星光股份,002076.SZ)因业绩预告重大偏差收到广东证监局出具的警示函。《警示函》显示,其2024年业绩预告中披露的净利润由预盈转为亏损超3000万元,且未按规定提示退市风险,导致信息披露存在重大差异。
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的背后,星光股份近年来业绩不良,且频繁因净利亏损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2018年以来,营收规模由5亿元缩水至1亿元,且七年内五年净利亏损。业绩亏损较为频繁的情况下,星光股份曾在2020年4月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直到2023年4月才被撤销警示。时隔两年,2025年4月,星光股份再次因业绩亏损被“带帽”。
星光股份2024年业绩由盈转亏的主要原因之一为,2024年收购的星光量子、元生信息两家子公司经营状况不佳,共计提商誉减值2300万元。对此,董事长戴俊威已公开承诺在年内采取措施改善两家子公司的经营业绩,但两家公司的业绩能否实现实质性好转仍需持续关注。
针对上述情况,核心价值发现者向星光股份发送调研求证函,但截至发稿前,星光股份并未给出合理解释。
净利润由盈利修正为亏损,董事长收警示函
近期,星光股份因业绩预告“变脸”引发关注。
4月22日,星光股份发布2024年度业绩修正公告,其中,将2024年归母净利润由预计盈利355万-520万元修正为亏损2800万-3600万元,将扣非净利润由盈利135万-200万元修正为亏损2300万-3000万元。
(图源:星光股份公告)
为何在三个月后出现业绩由盈转亏的重大调整?对此,星光股份在公告中解释称,在1月21日披露《2024年度业绩预告》时,因年度审计工作尚未全面开展,相关财务数据及信息尚处于初步整理阶段,未能充分反映公司全年的实际财务状况。随着审计推进及资料完善,经与年审所充分沟通后,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2024年业绩进行了重新评估和调整。
修正部分业绩数据后,星光股份于几天后披露年报。4月28日,星光股份披露《2024年年度报告》,报告期内,星光股份营业总收入为1.92亿元,同比增长27.22%;归母净利润-0.31亿元,同比下降136.35%。
对于2024年度净利转负的原因,星光股份在修正公告称,主要考虑参股公司普洱普顺回购义务根据测试结果应计提预计损失约700万元、子公司信息安全与系统集成业务商誉资产组商誉减值准备计提约2300万元以及确认全资子公司深圳卓誉存货减值准备约230万元等影响。
(图源:星光股份公告)
值得注意的是,披露年报的当天,星光股份因2024年业绩预告与实际审计结果差异显著,且未按规定披露退市风险提示,广东证监局对星光股份及董事长戴俊威、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振江、董事会秘书张桃华出具警示函。
多次因亏损被“ST”,董事长承诺改善子公司业绩
公开资料显示,星光股份成立于1992年,曾用名为“广东雪莱特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目前主要业务为LED照明、紫外消杀、汽车照明、锂电池生产设备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等。
董事长收到警示函的同时,该公司因2024年度经审计的利润总额、净利润、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三者均为负值,且扣除后的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据星光股份披露的关于公司股票交易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暨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4月29日起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股票简称由“星光股份”变更为“*ST星光”,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后公司股票交易的日涨跌幅限制为5%。
实际上,星光股份并非首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处理,此前已经有两次被“*ST”,主要原因均为业绩亏损。
自2018年开始,星光股份陷入亏损困境。因2018年度、2019年度两年净利润、2019年度净资产均为负值,2020年4月,星光股份被实行“退市风险警示”处理。
经过努力,星光股份的业绩在2020年好转,2020年净利润、净资产转正,公司股票于2021年6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但是,2021年星光股份的净利润又成负值。2022年4月,因2021年度净资产为负,且2019年-2021年扣非净利润均为负值,星光股份被深交所实施退市风险警示并继续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
2022年6月,星光股份被债权人申请破产重整,之后在司法重整中共计收到投资人重整投资款3.93亿元,这笔重整投资款后,星光股份2022年净资产和净利润转正,公司股票自2023年4月撤销退市风险警示及其他风险警示。但好景不长,仅隔两年,2025年4月星光股份再次因业绩亏损被“*ST”。
针对被实施退市警示风险,实控人、董事长戴俊威针对子公司的经营事项发出承诺,全力推动星光量子和元生信息在2025年实现净利润为正。若两子公司在1-10月累计净利润为负,戴俊威将以不低于收购价(星光量子800万元,元生信息1000万元)收购公司持有的全部股权,首期支付不少于总对价的51%,且不晚于12月20日。
除了自身业绩,退市新规的收紧也对星光股份再次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造成了一定影响。2024年4月,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强监管防范风险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将强制退市标准中的“营收低于1亿元”提高至“低于3亿元”,以及在“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中增加利润总额为负的考察维度,修改后的组合指标为“利润总额、净利润或者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孰低者为负值且营业收入低于3亿元”。
Wind数据显示,星光股份自2021年以来,营业收入规模维持在1亿元-2亿元,始终低于新规修订后的3亿元门槛。因此,退市新规趋严后,加上2024年利润为负值,星光股份再次被划为存在退市风险的上市公司。
(财经研究员柳春)